“你們不可吃”               吳仲生

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中記載了早期教會在耶路撒冷的一個會議﹐一般稱為“耶路撒冷大會”。開會的原因在十五章一開始便說明了﹐是因為有幾個人從猶太下到了安提阿教會教訓弟兄們說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便不能得救。於是引起了爭論﹐教會便派保羅、巴拿巴和幾個會眾去耶路撒冷問使徒和長老的意見。

開會時只有幾個法利賽教門的人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辯論到最後﹐彼得和雅各分別起來作結論。主要是贊成了保羅等人的意見﹐認為不應“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景項上”﹐“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徒》15︰10,19

但實情卻留了一個“尾巴”。雅各說︰“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徒》15︰20,21)而在寫成的信上這樣說︰“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徒》15︰28,29)同樣的意思在《徒》21︰25 中也重複提到。

這裡希望探討的問題是為什麼會有這個“尾巴”﹖禁戒拜偶像(雖然只明文規定禁戒祭偶像的食物﹐但由此可以推論任何與偶像有更大相關的事也是禁止的)和姦淫是比較容易理解的﹐但血和勒死的牲畜就不容易明瞭。為什麼一方面說不用守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卻留下這些“戒條”﹖這裡不打算討論到底我們現在還要不要照著守和該怎樣守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只有在好好地理解了這些戒條的意義時﹐每個基督徒才能按著自己的判斷來作出決定。

歸納了幾本解經書﹐對這個問題一般的理解是這樣︰在早期的教會中一般存在猶太人與外邦人共同生活的情況﹐所以外邦信徒應該在禮貌上避免吃這些食物(拜過偶像的、血和勒死的牲畜)﹐以免在一起吃飯時冒犯了猶太信徒。

我個人對這個理解感到不很滿意﹐原因有三︰

第一﹐這與聖經的一般性相違背。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是寫給以後歷世歷代的基督徒和一般人看的。按著上面的理解﹐這個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便與包括我們在內的絕大多數基督徒毫無相關﹐因為我們今天一般來說在教會中都沒有與猶太人一起生活的習慣。是不是說我們就因此不用守這些戒條呢﹖如果真的是這樣﹐這個決議為什麼鄭重而重複地記載在《使徒行傳》裡呢﹖

第二﹐這與不必受割禮和守摩西律法的前提相衝突。如果是為了在生活習慣上尊重猶太人﹐為什麼只禁戒這幾樣而不用遵守律法上很多的其他方面(好像按《利未記》十一章的規定而不吃不潔淨的動物、受割禮、守安息日、定期獻祭等等)呢﹖按上面的理解﹐外邦信徒不守這些其實也會冒犯猶太信徒﹐那為什麼會議的主要結論是不必受割禮和守摩西律法呢﹖

第三﹐這把幾個戒條的重要性大大降低。按這理解﹐守這些戒條只是禮貌上的事情﹐就好像今天在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用餐時用不同的餐桌禮儀一樣﹔或是像不該在吃素的人面前吃肉一樣的禮貌。這些按一般的常識也可以知道該怎樣做﹐為什麼那麼隆重的寫在關於決議的信上呢﹖若是重要性那麼低﹐是不是就算不守也只是沒有禮貌這麼簡單而已呢﹖

因著這些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我覺得有必要另外尋求別的理解。我們可以從找出這幾個戒條的共同點來開始。正如前面說的﹐一般基督徒對禁拜偶像與姦淫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拜偶像是聖經中多次強調神所極其恨惡的罪﹐而且理由充分︰神是創造天地的獨一真神﹐怎能拜受造之物﹐甚至將之視為與神同等呢﹖姦淫則是一般社會的道德也不容的事情﹐何況是聖潔的神呢﹖其實這兩條戒命都是對全人類適用的﹐不限於猶太人。在聖經中我們也可以看出這兩條的根據是遠在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以前的。

《創世記》第一章開宗明義便說︰“起初神創造天地”。把神與全宇宙的其他事物明顯劃分為創造者與受造之物。因此﹐受造之物永遠不能被視為與創造之神同等。對任何受造之物(包括一切天體、自然現像、生物、或人手所造之物等等)都是對神的冒犯。

拜偶像第二方面的罪就是離棄了神而去“另結新歡”。這對神而言是十分痛心的。因為神在造人時是把他的生氣(也可解作靈)吹進去人裡面﹐打算讓他的靈永遠住在人裡面《創》6︰3 雖然這個願望在亞當犯罪後暫時不能實現﹐但神對人仍是“情有獨鐘”。所以人離棄神去拜偶像時﹐神便極其嫉妒﹐因此聖經以神是嫉妒的神來形容他(如《出》20︰5 忌邪的神應作嫉妒的神)。

偶像第三方面的罪是觸及了神的唯一性。神是獨一真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32︰39)。在蛇引誘亞當夏娃犯罪時便用了“你們便如神”(《創》3︰5)的謊言使他們上當。人希望如神﹐或在神以外另找別神的心態可以說是在那時便出現了。神對此也是不能容忍的。

不能犯姦淫的戒條其實也是早就卻定的。按定義來說﹐姦淫就是在婚姻以外與別人發生不正常的關係。婚姻制度的確立是在《創世記》第二章便出現了。當神把夏娃給亞當時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因此婚姻是兩個人的關係。姦淫就是在兩人以外加進其他人﹐便破壞了這個制度﹐也是對神設立這制度之心意的一種冒犯。

更進一步來講解﹐神在設立這婚姻制度時已經有更深的想法。他希望用婚姻的關係來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弗》5︰31,32)。丈夫是預表基督﹐妻子是預表教會﹐或是一切被基督救贖的人。如此﹐夫妻的關係在神看來便如神跟人的關係一樣。在聖經中也確實多次以犯姦淫來形容拜偶像的罪(《 耶》3︰9﹐《結》23︰37,《何》1︰2 等)。

所以﹐這兩條之間又有了更深的共同點﹐都是指著神的唯一性說的。我們要忠於我們自己唯一的配偶﹐好像忠於唯一的神一樣。

關於禁吃血的命令﹐其實也是在亞伯拉罕以前很久就宣佈了。是神在挪亞出方舟之後對他說的(《創》9︰4)。當時神給的理由是因血代表著活物的生命﹐所以不可吃帶著血的肉。理由是說了﹐但也不是很容易理解。洪水以後便只剩下挪亞一家了﹐所以對挪亞的命令實際上也是對全人類的命令﹐並不只限於猶太人。至於勒死的牲畜﹐按理解因為勒死時血並沒有放掉﹐所以不能吃是因為肉帶著血的原故。

有些讀者看到這裡可能已經很不耐煩。為什麼長篇大論關於吃不吃血的“小實情”呢﹖我希望大家注意到﹐神第一條明明告訴現今人類的第一個共同祖先亞當的戒條(反面的條例)是“你不可吃”(《創》2︰17)﹐指著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其實也沒有告訴他第二條了。)神對現今人類的另一個共同祖先挪亞講的第一條戒條也是“你們不可吃”(《創》9︰4)﹐指著不能吃血說的。結果亞當沒有聽神的話﹐反而吃了﹐其後果是以後的人類都陷在罪中﹐最終必須藉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才可以把信他的人救出來。這是何等嚴重的後果﹗知道了第一次違背神的後果後﹐我們對神第二次說的“你們不可吃”的戒條﹐是否應該更加慎重地面對呢﹖

我們現在再來探討不能吃血的原因。在《利未記》十七章中多次提到這是因為“生命是在血中”而且神已經把血賜給人﹐“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17︰11)。如此便把血等同於生命。我們在新約時代的信徒當然明白這把血獻在壇上便可(暫時)贖罪的原因是因為這事預表了耶穌基督要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受死而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來》9︰11–14)。“因為血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這是表明基督犧牲他的生命來代替我們的生命﹐使我們不至滅亡。因著耶穌基督這“本物的真像”已來到﹐我們今天便不必再用牛羊的血這些“影兒”來不斷地獻祭了(《來》10︰1﹐9︰10)。

我們知道基督的寶血(生命)有兩重功用﹕一方面是因著他的死﹐他流出寶血救我們脫離了死亡﹔另一方面是因著他的復活﹐他的生命就進入我們裡面﹐使我們得著復活的生命﹐就是永生。聖經中提到的唯一例外可以讓人“吃”的血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而且不但可以“吃”﹐更是一切追求生命者所必須“吃”的。因為“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當然這裡耶穌講的不是真的指著肉體上的吃喝﹐而是指著人要相信並接受他的代罪(就是身體為我們擘開﹐血為我們流出﹐而且勝過死亡﹐從死裡復活)﹐且把他復活的生命接到我們裡面。但他的門徒中好些人不明白﹐以為是真的吃肉喝血﹐對他們這些在猶太傳統長大不吃不潔淨之物的人來說是很難接受﹐所以他們便跌倒﹐離開了耶穌(《約》6︰60–66)。

上面提到基督寶血的兩個功用﹐第一方面在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是用獻祭來預表的。但第二方面卻沒有設立特別的禮儀作預表了。雖然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中神提供了天上的嗎哪作食物﹐又從盤石流出水給他們喝﹐這些都預表著基督的肉與血作人的飲食(《約》6︰32《林前》10︰3–4)﹐ 但這些在以後的日子便不是常例了。我們可能會問﹐既然動物的血獻在壇上贖罪可以預表基督的血﹐為什麼不讓人吃血來預表領受基督的生命﹐反而要禁止吃任何動物的血呢﹖首先,因著基督寶血的第一個功用,血必須流出來才可以贖罪(《來》9:22);而且基督的血(生命)是有其唯一的獨特性的——這是唯一復活的生命。動物的血都是必然會死亡的生命。這些必死的生命(血)流出來獻在壇上雖然可以因著預表基督的血而有暫時贖罪的功效﹐但卻不可以讓人領受到裡面而得到永遠的生命。只有領受復活的生命才能讓人得永生﹔因此,實在沒有甚麼東西可以用來作為基督永遠生命的正面預表,所以整本聖經中提到唯一可以讓人“吃”的血便只有耶穌基督的寶血了。如此﹐神之所以禁止人吃血是要用此來表明一切世界上的生命都不能給人真正的生命﹐只有基督經過復活的生命才能讓人得到永生。這可以說是一個反面的預表﹐與正面的預表雖然不一樣,但也同樣重要。

這樣﹐我們便看到耶路撒冷大會決議所要求信徒避免的事情(偶像、姦淫、血與勒死的牲畜)之間便有一個共通點﹐都是指著神的唯一性。我們不能拜偶像因為神是唯一的真神﹔我們不能犯姦淫因為基督是信徒唯一的丈夫﹔不能吃血及勒死的牲畜﹐因為領受基督復活的生命是唯一可以叫我們得永生的途徑。

按照《希伯來書》的原則﹐舊約裡很多方面的事情﹐特別是以色列人守的很多律法﹐都是預表這基督的工作。但現在基督耶穌既已來過地上完成了他救贖的工作﹐這些預表的事情便沒有必要再執行了。這與耶路撒冷大會決議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外邦信徒不用再守摩西的律法了。但這些都是屬於正面的預表﹐就是說正面地預表基督作成的救贖工作。但舊約裡還有一些反面的預表﹐就是說預表著除了基督以外沒有其他救贖的途徑(《約》14︰6《徒》4︰12)︰不能拜偶像預表著偶像不能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只有神的真像基督(《西》1︰15《來》1︰3)才可以﹔不能姦淫預表著只有歸給我們唯一的丈夫基督(《羅》7︰4)﹐才能與神相和﹔不能吃血預表著只有領受基督復活生命才能給人帶來永生。這些反面的預表並不能因基督已經來了而廢除﹐因為基督的唯一性是永遠的真理。

末了我希望再強調本文的目的並不是要鼓吹推行不能吃血的戒命﹐甚或提倡不這樣做便不得救的教條主義(我們知道信耶穌是得救的唯一條件)。在耶路撒冷決議中也沒有這樣的意思﹐只是鼓勵信徒不要去犯這些禁戒︰“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徒》15︰29)。我希望達到的目的是讓人看見神的話不是隨便亂寫的﹔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不是自相矛盾的﹔所列的禁戒並不只是一些無關痛癢的禮節事情﹐而是有其深刻而統一的意思﹐與整本聖經及整個神的救贖計劃是一致的。

我相信只有當我們真正明白了禁吃血的意義以後﹐我們各人才能更好地作出該怎樣回應的選擇。更重要的是不管怎樣做,都能看見神的話語是何等的真實。

1998  初稿
2/4/03 修訂

引用經文

Gen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Gen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Gen 3:5 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Gen 6: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Gen 9: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

Exo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Lev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Deu 32:39 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 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

Jer 3:9 因以色列輕忽了他的淫亂、和石頭木頭行淫、地就被玷污了。

Eze 23:37 他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他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

Hos 1:2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Jhn 6:32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
Jhn 6:5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Jhn 6:54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Jhn 6:60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Jhn 6:61 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厭棄原文作跌倒〕
Jhn 6:62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
Jhn 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Jhn 6:64 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Jhn 6:65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Jhn 6:66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Jhn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Act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Act 15:10 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Act 15:19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
Act 15:20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Act 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Act 15:28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Act 15: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Act 21:25 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

Rom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

1Co 10:3 並且都喫了一樣的靈食.
1Co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Eph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Eph 5: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Col 1:15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Heb 1:3 他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Heb 9: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Heb 9: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Heb 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Heb 9: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Heb 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麼。
Heb 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Heb 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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